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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09日 来源: 作者:

全院老师:

为贯彻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加强和促进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根据学校要求,我院决定组织开展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和原则

本次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依据是新颁布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长理工大研〔20205号)文件,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学校要求各培养单位制定不低于《管理办法》中基本条件规定的“培养单位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


我院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审核程序,从有利于学位授权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出发,综合考虑上年度本单位招生情况、学科特点及学位点的评估和发展、师资队伍水平、导师科研成果与经费、师德表现以及研究生培养质量等,制定了《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附件2),并经院学位学委会修正、审核、通过。


二、工作说明和要求

1. 学院根据《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开展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以及审核结果等均按照程序进行公示。


2. 本次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是审核2023年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凡2023年可以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的指导教师均可申报,审核通过者可招收2023年研究生。


3. 申请人需严格按照程序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开展申请、审核工作。申请表中所填的内容,申请人均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学院进行审核,如因逾期上报、材料不完整或书写错误等原因而影响审核结果,不能列入招生简章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4. 本次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中,申请人年龄的要求为到2022831日止,“近两年”科研经费年限为从202091日至2022831日,“近五年”学术成果的统计时间为201791日至2022831日。


5. 新增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人获得的科研项目和学术成果的层次、类别应当以学校科研部和社科部的认定为准,科研经费以计财处的认定为准。博士、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人的科研项目、学术成果、科研经费以学院认定为准。


6. 依据《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审核。往年担任导师的校内申请者均需填写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交至学院审核。自查表中所列“七项职责”单项打分有3分以下者,学院将重点审核,有出现“十类失范行为”之一者,取消导师申报资格。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 99日,我院公布《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并着手组织开展申请、审核工作。


2. 910日—916日,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相应的申请表(附件468、10、12)、汇总表(附件579、11、13)及证明材料纸质档与电子档,原具有招生资格的校内指导教师还需填写《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附件3。纸质档请提交至:工一B501研究生办,电子档请发送至邮箱:DQ0501YJS@163.com,以下材料均一式一份提交:


1)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签字盖章的《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4)《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汇总表》(附件5)和相关证明材料


2)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签字盖章的《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6)《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汇总表》(附件7)和相关证明材料


3)在岗的博士生指导教师:①签字盖章的《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8)及相关证明材料、②《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附件9)、③《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附件3);


4)硕士生指导教师:①签字盖章的《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10)及相关证明材料、②《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附件11)、③《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附件3);


5)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①签字盖章的《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选聘表》(附件12)、②《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汇总表》(附件13)、③《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附件3)。


除新增博士生导师、原已有招生资格的博导、新增硕导的申请表,其余指导老师的申请表中,学院可以查证的有关项目、成果等信息可由学院审核签字即可;其他有学校相关部门盖章签字的亦无需另外提供证明材料,到学校盖章签字的由学院统一进行。


3. 916日—926日,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真审核,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将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

联系人:兰梦莹

联系电话:0731-85258316


附件:

1. 《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长理工大研〔20205号)

2.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

3. 《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

4. 《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5. 《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汇总表》

6. 《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7. 《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汇总表》

8. 《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9. 《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

10. 《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11. 《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

12. 《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选聘表》

13. 《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汇总表》

14. 在账省部级以上纵向经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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