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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德育分评分细则(化学院[2008] 59号)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31日 来源: 作者: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德育分评分细则

学生的德育分作为必修学分,每学期一个学分。为便于操作,将每个学分分解为100分,每个学生每个学期至少获得60分,方可得到一个学分。学生在校期间,每个学期德育分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含60分),每个学期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必须在70分以上(含70分)方予毕业;参加年度评奖评优的学生,该学年每学期德育分必须在70分以上(含70分)。

一、基本分(70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学生政治纪律。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学校。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4.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有创新精神。

5.文明礼貌,维护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6.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热爱劳动,讲究卫生。

7.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政治活动和各项集体活动。违反政治纪律者,当学期德育分不能超过59分。其他项每缺一项扣10分。

二、加分内容

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加分,同一内容,不重复加分,按最高项加分。

(一)支持集体活动类

活动出勤

全勤

出勤90%

出勤70%

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