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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防止和处置突发性事件预案(化学院[2008] 38号)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31日 来源: 作者: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防止和处置突发性事件预案

为维护学校政治稳定,确保以教学、科研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中央“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管辖、谁处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发生突发性事件坚决采取“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方法,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稳定工作,确保我院稳定,确保学校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由院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防止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名单如下:

长:陈光明、曹学强

副组长:杨道武、唐超文、王明彦

员:李宇春、曹 忠、夏畅斌、程云辉、张雄飞、李 浔、尹奇德、

许凯扬、张 玲、金小玉、熊 杰、王伯芳、刘 轶、杨雪峰、

仁、汪 伦、杨 晨、谭

三、控制突发性事件的措施和方案

当发生突发性事件时,本预案立即启动。

1.本院防止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防止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依照自身的工作预案立即到达指定位置,及时了解和掌握信息,随时向学校党政办和保卫处汇报情况,接受指示,果断处置。

2.学生中出现可能引起突发性群体事件的事端时,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要立即赶赴现场,做好疏导工作,化解矛盾,并迅速组织骨干力量将人员带离现场,避免形成气候,防止事态扩大。

3.教职工中出现可能引起发生突发性事件的事端时,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分工会主席及有关系主任立即赶赴现场,及时进行处理。

4.一旦出现学生不听劝阻走出校园的群体性突发事件,院党总支副书记、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及相关负责人要按照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排,深入“群体”,在维护好本校人员安全的同时,及时采取阻拦、分割直至强行带回等措施,果断处置,不使其蔓延或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

5.当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对实验室、学生宿舍、危险品仓库等重要(防护)部位,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迅速指定专人守护,防止破坏,确保安全。

6.特护时期,学院必须由党政一把手和其他院领导轮流值班,每天1630分前将当天情况报告学校党政办公室或保卫处。

7.建立信息员队伍。每个系、学生班级设信息员若干名,在特护时期,实行每天零报告制度。

四、责任追究及要求

1.突发性事件发生时,全院干部、师生有责任和义务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并报告学校党政办和保卫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知情不报、误报和延报。若其行为导致事态扩大,或因漠不关心、不进行处置、不及时报告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和条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各级防止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敏感或特护期间及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随时通报和反馈信息,为领导决策和对突发性事件的圆满处理提供依据。

3.各相关责任人,因日常工作调处不当或因渎职、失职或行政不作为而引发事端,追究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对造成责任事故的,按所造成事故情节的轻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OO八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