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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提示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7日 来源: 作者:

 

 

校属各单位:

接税务机关最新通知,为了顺利完成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请尚未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的教职员工尽快下载“个人所得税”APP进行2020年度汇算清缴,并于2021年6月15日前办理完毕(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具体操作见附件)。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以实现纳税人准确履行最终纳税义务。纳税人如不依法、如实、按期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个人所得税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计划财务处  

2021年6月7日

 

  • 附件【新手教程.rar】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