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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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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2日 来源:


各培养学院:

根据学生工作部(处)下发《关于评选201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精神,请各培养学院对照《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认真做好2019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思想过硬。

2、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

4、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2) 两次或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或者评选规模、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

(3) 创新创业成效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获学校择优推荐。

二、评选范围及比例

1、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取得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均可参加评选。

2、 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以招生就业处提供的各培养学院毕业生资格审查总人数的10%计算;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按毕业生资格审查总人数的3.6%计算(具体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类别及步骤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校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1、2018年12月10日—12月14日,各培养学院利用各种渠道和形式将评选办法在毕业研究生中广泛进行宣传学习,集体酝酿推荐校级研究生“优秀毕业生”。

2、校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需在创新创业方面成效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需报送相关佐证纸质材料。

3、2018年12月15日—12月21日,各培养学院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讨论初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后确定推荐名单,填写《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见附件2、3,一式两份,参评人需根据参评类型提供最具有代表性的非科研类两项校级个人荣誉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即可,复印件须经培养学院原件审核盖章),于12月22日前将《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4)以及佐证材料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思政教育与管理办公室(一办B205),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研工办邮箱(yangongban@qq.com)。

4、2018年12月23日—2018年12月28日,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公示。

5、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示评选结果,经过三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学生工作部(处)。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请各培养学院按照名额,从研究生院公示后的2019届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以及由创新创业学院在校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中推荐的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后确定推荐名单,于1月2日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6)、《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7)各一份纸质材料和按推荐名册排序整理好的符合条件的2个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报送至研究生院思政教育与管理办公室(一办B201),并将附件7的EXCEL版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名单(word版样表见附件8)电子版发送至研工办邮箱:yangongban@qq.com,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评选要求

1、各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本通知精神,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开展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宁缺勿滥。

2、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湘教通〔2018〕527号),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3、各培养学院要通过评选活动,教育、引导研究生毕业生对本人在校期间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回顾和总结,激发研究生蓬勃向上的热情,促进优良学风建设。要激励被评上的“优秀毕业生”再接再厉,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附件1:2019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2: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

附件3: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

附件4: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附件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附件6: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附件7: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附件8: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样表)

附件9: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8〕527号】《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10日

附件1:2019届校优秀毕业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学 院

毕业生资格审查人数(博士)

毕业生资格审查人数(硕士)

毕业生资格总人数

校级优秀毕业生(10%)

省级优秀毕业生(3.6%)

交通学院

11

212

223

22

8

土木学院

26

191

217

22

8

汽机学院

3

52

55

5

2

水利学院

3

77

80

8

3

电气学院

0

134

134

13

5

能动学院

0

51

51

5

2

经管学院

7

213

220

22

8

计通学院

0

57

57

6

2

化学学院

0

70

70

7

3

数统学院

0

40

40

4

1

物电学院

0

39

39

4

1

材料学院

0

8

8

1

0

文法学院

0

37

37

4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0

43

43

4

2

外语学院

0

45

45

4

2

设艺学院

0

12

12

1

0

建筑学院

0

0

0

0

0

合计

50

1281

1331

132

47

注:各培养学院毕业生总数依据为招生就业处提供的毕业生资格审查人数。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根据报送情况,由创新创业学院审核评定,并择优推荐。

附件2: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政治面貌

籍 贯

学 号

学 历

出生年月

学 院

专业、班级

在 校期 间担 任社 会工 作情 况

在 校期 间主要获奖情 况

(300至500字)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副书记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格双面打印,共一页;简述优秀事迹,不另增页。

附件3: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政治面貌

籍 贯

学 号

学 历

出生年月

学 院

专业、班级

在 校期 间担 任社 会工 作情 况

在 校期 间主要获奖情 况

(300至500字)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副书记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格双面打印,共一页;简述优秀事迹,不另增页。

附件4: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2019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学院(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序号

学 号

姓 名

性别

民族

班级

学历层次

备注

1

2

3

4

5

6

7

填表人(辅导员)签名:__________ 负责人(副书记)签名:__________

附件5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学校名称: 毕业生资格审核编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所学专业

学历

培养方式

生 源 地

大学期间个人表现与优秀事迹情况

简 述

大学期间获奖情况(校级以上)

班级提名意见:

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院(系)考察意见:

院(系)负责人(签名): 院(系)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推荐意见:

学校负责人(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19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学校名称: 毕业生资格审核编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所学专业

学历

培养方式

生 源 地

大学期间个人创新创业优秀事迹简述

院(系)考察意见:

院(系)负责人(签名): 院(系)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推荐意见:

学校负责人(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7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学校名称(盖章): 主管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毕业生资格

审核编号

姓 名

性别

民族

政治

面貌

所学专业

学 历

获校级以上奖励的名称、时间(只需填写两个主要奖项)

培养

方式

生源

地区

创业或退伍在此备注

注:毕业生资格审核编号”必须填写(该编号各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均有)。

填表人姓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附件8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名单

(Word版样表)

学院名称 共( )人

优秀毕业生( 人)

X X

XXX

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人)

退伍优秀毕业生( 人)

注:每排5格,每格填写一个名字。

湖南省教育厅

湘教通〔2018〕527号

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

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广大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发扬创新创业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中,开展评选湖南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思想过硬。

2.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

4.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2) 两次或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或者评选规模、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

(3)创新创业成效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获学校择优推荐。

二、推荐名额

高校推荐“优秀毕业生”名额控制在本校本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总数的4%以内。

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各校名额的90%,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各校名额的10%。毕业生人数以2019届高校毕业生审核备案数为准,独立学院、本科、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指标单独计算,不交叉占用。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

各高校结合本通知要求和本校实际开展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湖南省高校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荐产生。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院(系)考察。院(系)在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院(系)其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

3.学校推荐。学校全面审核各院(系)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和校内多处醒目的公告栏将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等公示7天后上报我厅学生处。

4.省教育厅审定。省教育厅对学校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四、奖励办法

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优秀毕业生由学校优先推荐给优质用人单位。

五、评选要求

1.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高校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和创业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2.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整个评选工作要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并明确具体工作部门。

3.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湖南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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