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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建筑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2日 来源: 作者:


评审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4】29号)精神以及《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研究生教育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省财政和学校共同承担,每年评审一次。本办法自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之后执行。

第三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杜绝弄虚作假。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委员包括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党委副书记、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导师代表和研究生代表等(当年有所指导的研究生参评的评审委员应回避,研究生代表选派当年未参评学生),名单于评审前向全院公布。

第五条  学院评审委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遵循平等、公正、保密的原则。


第三章  奖励标准与参评条件

第六条  奖励标准及覆盖范围如附表一所示。

第七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第八条  参评学年内,存在如下情况的,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选:

1. 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

2. 未按规定时间注册且未办理请假手续;

3. 已经获得学位但还未办理离校手续;

4. 超出学校规定学制年限;

5. 未按时缴纳学费且未办理缓交手续;

6. 因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受警告及以上处分;

7. 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8. 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及损失;

9. 国家助学贷款有违约记录;

10.考试舞弊或课程考试不及格两门(含)以上。

第九条  在学校规定学制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十条  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程序根据评审细则对参评者进行量化考核,按照“自愿申报、导师推荐、量化打分、差额评审”的原则进行。

第十  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以入学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如果出现该项成绩并列时,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录取研究生。学术型、专业型研究生分别排名,不分专业。

第十  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以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作为主要依据。计分项为科研成果、学年成绩、非科研类获奖,分别如附表二所示,参评材料的有效时间为报到入校之后到参评年度通知截至时间。课程成绩按学生平均成绩进行换算,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分别排名。

第十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内原则上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人事档案未转入学校的全日制研究生最高可评三等学业奖学金。研究生课程有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研二学业奖学金降一等,课程成绩补考合格后在研三阶段按60分计算,不降等。

第十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学业奖学金,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以及对应附表二的自我评分细则一览表。推荐意见应由导师填写。

第十  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后,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评审过程。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实名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若学生对学院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第五章  发放与监督

第十 学院根据学校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和奖励标准的动态调整,全额下发。

十八  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经学院认定后,如在学业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则取消该生当年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格;如在整个评审工作结束后,则收回该生已获得的学业奖学金及证书;情节严重的,取消该生硕士在读阶段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并根据《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学生违纪处理条例》进行处理;已经毕业的,则追回该生已获得的学业奖学金及证书,并书面告知工作单位。

第六章  附则

十九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第二十条  所有评审材料按上一学年为期限,并在规定的期限前提交,过期不计入。

第二十  本细则在学院评审委员会中通过,向学院师生公示后实施,由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建筑学院

2022年5月31日









附表二  分项计分表

科研情况

论文

校定B1级及以上论文

10

文章以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排第二的,计分标准等同学生为第一作者。

同一论文按最高级别计分,不同论文累计计分。

同一论文,导师业绩与奖励和研究生奖励不重复实行。

校定B2级论文

6

校定B3级论文

4

院定核心期刊、参编教材或专著(须学院认定)

2.5

其他正规期刊(含结集出版的会议论文)

1.5

纵向科研项目

以项目主持人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

10

同一项目申报不同等级均获批则以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计分,不同项目累计计分。

参与课题仅计一项次。

以项目主持人承担省级科研课题

4

以项目主持人主持市厅级(含校级)课题

2.5

参与各项课题(以批文、合同为准)排名(导师除外第二至第五)对应分值

0.5,0.4,0.3,0.2

横向科研项目(含成果转化)

横向项目进校经费5.0万及以上

(或成果转化1.5万及以上)

8

横向项目须以主持人申请或承担,以校计财处或成果转化中心认定为准,同一项目以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计分,不同项目累计计分

参与课题仅计一项次。

横向项目进校经费2.0万及以上

(或成果转化1.0万及以上)

4

横向项目进校经费1.0万及以上

(或成果转化0.5万及以上)

2.5

参与各项课题并有有效排名

(以申报书、合同为准)

0.2

科研获奖

省部级一等奖(排名一至七对应分值)

10,9,8,6,4,3,2

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社科成果奖,有有效证书

省部级二等奖(排名一至七对应分值)

8,6,5,4,3,2,1

省部级三等奖(排名一至五对应分值)

6,4,2,1,0.5

知识产权

授权书上排名第一

(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

6

发明专利,有授权书

授权书上排名第二

4

授权书上排名第三

1.5

排名第一

(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

1.5



实用新型专利,有授权书

排名第二

1

排名第三

0.5

排名第一

(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

1

软件著作权,有授权书

外观设计专利,有授权书

排名第二

0.5

排名第三

0.3




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

6

团体奖排名第二至第五者计分分别为该档所列分值的0.8,0.6,0.4, 0.2。

若等级奖内有排名,排名第二至第五名分值为该档分值的0.3,0.2,0.1,0.05。

竞赛包含学校认定项目和学院认定项目,其中,学校认定项目以学校当年相关文件为准(附表三为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名录),三大国家级学会组织的设计类竞赛、教指委、专指委组织的设计类竞赛认定为国家级,其他院定设计类竞赛认定为省级,无等级奖的按同级别三等奖计。

同一赛事按最高获奖等级计分,不同项目累计计分。

国家级二等奖

4

国家级三等奖

3

省级一等奖

3

省级二等奖

2.5

省级三等奖

2

市厅、校级一等奖

2

市厅、校级二等奖

1.5

市厅、校级三等奖

1

其他

非政府组织的各种竞赛并获奖

0.5

不分等级,只计算第一成果人(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不同项目累计计分。

学年成绩

(研二按80分计,

研三按50

学位课程平均分

研究生学位课程成绩的总和除以学位课程门数(A)

(A*70%+B*30% )*80% (研二)

总分计小数点后两位。

非学位课程平均分

研究生非学位课程成绩的总和除以非学位课程门数(B)

(A*70%+B*30% )*50% (研三)

非科研类获奖及学术活动情况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产

党员、优秀团员/团干等非科研类奖励(最高1.5分)

省级

1.5

级别以等级高者加分,不重复加分;不同类别的奖励(学校同一部门授予的奖励视为同一类别,不重复加分)可重复加分。

校级

0.5

担任干部情况(最高0.8分)

班长、助管、校、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党支部书记

0.5-0.8

担任干部情况由研究生辅导 员考核。以上担任干部情况加分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

校、院主席团其他成员、团队队长

0.3-0.5

班委、党支部委员

0.1-0.2

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学

术报告讲座(最高2分)

学术讲座参与情况以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点名册记录情况为准

0.15

(最高计1.5分)

本项统计时限为上一学年。

学工办组织重大集体活动(非学术讲座、非志愿者)以学院学工办签到单记录情况为准

0.1

(最高计0.5分)

本项统计时限为上一学年。



















参加学术会议及学校、学院学术活动及

其他类型的非科研活

动; 在省级及校院级

新闻媒体发表文章

参加国家级或国际学术会议在会议上发表(宣读)论文

2.5

以会议论文集和参会证明、秩序册等作为依据

上款如获会议优秀论文

1

参加省级学术会议并在会议上发表(宣读)论文

1

在校级学术会议上作为主讲人参加学术会议

0.5

参加国家级/省级学会论文竞赛一等奖

4/2.5

参加国家级/省级学会论文竞赛二等奖

3/2

参加国家级/省级学会论文竞赛三等奖

2/1.5

在湖南省学位办网站、长理研言等媒体上发表文章(有文章作者署名,只计第一作者)

省级及以上媒 体:0.3 分/篇

按照篇数加分,有限值的按限值封顶。

校级媒体:0.15 分/篇

院级媒体:0.1分/篇(最高0.3分)

主讲学校及学院的云影讲坛、博

力论坛、研究生成长沙龙、学术

文化节

校级:1分/

按照主讲场次计分(以学院或学校新闻或公告发布为准)

院级:0.5分/

主讲院级科研经验交流会或其他类型非科研活动

0.2分/

本项最高计1

社会、专业实践项目

学生社会、专业实践团队

0.8

最高0.8分)

省级立项项目负责人0.8分,参与人员0.6;校院级立项项目负责人0.6,参与人员0.3。

省级活动志愿者

0.5分/次

以学工办或科研与研究生办记录为准,可累计计分。

校级活动志愿者

0.35分/次

院级活动志愿者

0.2分/次

文体活动竞赛获奖 (最高0.3分)

文体活动竞赛

0.1分/次

不分等级,按照获奖次数加分(只计一二三等奖)

其他

学校和学院通知要求必须参加的活动,无故缺席者扣分

-0.5分/次

本项扣分不设限。

附加分值

文明宿舍创建

校级优秀寝室

+0.1分/次

按学校检查结果加分,本项最高计0.3

校级不合格宿舍

-0.1分/次

按校检查结果扣分,不设

院级不合格宿舍

-0.05 分/次

按院检查结果扣分,不设

注:(一)所有计分为原始分,不乘系数,单项有分值限值以所列值封顶,总分不设上限,正在进行的研究工作及预期成果可作参考;(二)所有学术成果,必须以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含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名称)的名义发表完成;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含副导)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三)同一成果以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计分;所有学术成果及各类获奖,皆需提供实证材料证明;(四)优秀志愿者算一次非科研加分(0.1分,封顶)(五)未尽事宜,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协商解决。


 

附表三

2022年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学科竞赛支持项目清单

一、国家级竞赛项目

序号

竞赛项目

主办单位

备注1

备注2


A类赛事




1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教育部




B类赛事




2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团中央

单数年举行

B+

3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创青春)

团中央

双数年举行

B+

4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美国计算机协会


B+

5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B-

6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移动应用创新赛、网络技术挑战赛、人工智能创意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B+

7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安全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B-

8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B-

9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江苏省人民政府


B+

10

*“大唐杯”全国大学生移动通信5G技术大赛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B-

11

*华为ICT大赛

华为公司

 

B-

12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中国商业统计学会


B+

13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


B+

14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工业与信息产业部人事司

单数年举行

B+

15

*全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单数年举行

B+

16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教育部、商务部


B+

17

*世界技能大赛

世界技能组织

 

B+

18

*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B+

19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教育部


B+

20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组委会、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中心、全国三维数字化技术与教育培训联盟、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

 

B-

21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中国化工学会


B+

22

*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CULSU)-生命科学竞赛、生命创新创业大赛

教育部大学生物学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教育部高等学校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B+

23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机械学科教学

指导委员会

双数年举行

B+

24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中国自动化学会

 

B+

25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过程装备实践与创新赛、铸造工艺设计赛、材料热处理创新创业赛、起重机创意赛、智能制造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机械类、材料类、工业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

 

B+

26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材料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B+

27

*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

 

B-

28

*RoboCom机器人开发者大赛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B-

29

*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部工程图学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B-

30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


B+

31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工程图学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图学学会


B-

32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中国力学学会、周培源基金会

单数年举行

B+

33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中国地质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地质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双数年举行

B+

34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华中山文化交流协会


B+

35

*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联合国训练研究所上海中心


B+

36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B+

37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福建高等教育学会


B+

38

*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大赛

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研究会、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

 

B-

39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物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单数年举行

B+

40

*全国大学生交通运输科技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交通工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B+

41

*全国高校BIM毕业设计创新大赛

信息技术新工科产学研联盟、中国软件业协会


B-

42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B+

43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B+

44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B+

45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RoboCon

团中央、全国学联


B-

46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中国自动化学会


B-

47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自动化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B+

48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品牌策划竞赛、会展专业创新创业实践竞赛、国际贸易竞赛、创新创业竞赛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国资委)商业国际交流合作培训中心、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

 

B-

49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三创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B+

50

*“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经济与管理学科组

 

B+

51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中国光学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单数年举行

B+

52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全国高等学校实验物理教学研究会、中国物理学会

 

B+

53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B-

54

*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芯片与系统设计竞赛

中国电子学会

 

B-


C类赛事




55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国际英语外语教师协会中国英语外语教师协会(TEFL China)、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

支持特等奖


56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57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专题竞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工信部人事教育司



58

美国数学模型竞赛(MCM)

美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美国数学协会国防部分析海军研究生院



59

美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ACM)

国际计算机协会



60

国际大学生机械设计竞赛




61

全国大学生水利创新设计大赛

中国水利教育协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62

全国大学生冶金科技竞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金属材料工程与冶金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63

李锦记杯学生创新大赛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64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杯”全国大学生电工数学建模竞赛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工数学专业委员会

支持

最高奖项


65

谷雨杯全国大学生可持续建筑设计大赛

中国高校数字建造联盟(筹)



66

全国高等学校大学生测绘技能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测绘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鉴定指导中心、中国测绘学会测绘教育委员会



67

全国大学生方程式系列赛事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2021年排行榜观察竞赛项目


注:1.标注“*”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科竞赛评估项目,共54项;标注“∆”为教育部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列入项目,共16项;

2.根据国家赛事的重要性与影响程度,分为A、B、C三类。A、B类重点支持,C类视赛事影响程度选择性支持;

3.备注2中B类赛事根据参赛名额限制及获奖比例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分为B+、B-两类。B+指学校参赛名额较少或等级奖获奖比例较小(一般小于40%)的赛事,B-指参赛名额较多或等级奖获奖比例较大(一般大于40%)的赛事。

4.组织学生参加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州区域赛多站竞赛,对获奖教师只认定一站,对获奖学生全部认定;

5.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参加展示按国家级三等奖奖励,获奖按一等奖奖励;

6.责任单位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二、省级竞赛项目

序号

竞赛项目

主办单位

备注


D类赛事



1

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教育厅



E类赛事



2

湖南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团省委

单数年举行

3

湖南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团省委

双数年举行

4

湖南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教育厅

全国赛预赛

5

湖南省大学生数学竞赛

教育厅


6

湖南省大学生力学竞赛

教育厅

全国赛预赛

7

湖南省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教育厅

全国赛预赛

8

湖南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教育厅

全国赛预赛

9

湖南省大学生工程综合训练大赛

教育厅

全国赛预赛

10

湖南省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

教育厅


11

湖南省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教育厅

全国赛预赛

12

湖南省大学生服装设计大赛

教育厅


13

湖南省大学生物理竞赛

教育厅


14

湖南省大学生写作比赛

教育厅


15

湖南省大学生化学化工学科竞赛

教育厅


16

湖南省大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

教育厅


17

湖南省大学生现代物流设计竞赛

教育厅


18

湖南省大学生测绘综合技能大赛

教育厅


19

湖南省大学生物联网应用创新设计竞赛

教育厅


20

湖南省大学生企业模拟经营竞赛

教育厅


21

湖南省大学生电子商务大赛

教育厅


22

湖南省大学生财务大数据应用能力竞赛

教育厅


23

湖南省大学生城乡规划设计竞赛

教育厅


24

湖南省大学生英语演讲—写作—阅读比赛

教育厅

全国赛预赛

25

湖南省大学生日语演讲比赛

教育厅


26

湖南省普通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

教育厅


27

湖南省大学生酒店管理商业策划创意大赛

教育厅


28

湖南省大学生风景园林学科竞赛

教育厅


29

湖南省大学生可持续建筑设计竞赛

教育厅


30

湖南省大学生智能导航科技创新大赛

教育厅


31

湖南省大学生数字媒体创意设计大赛

教育厅


注:1、国家级竞赛如举办省级选拔赛或预赛,且发文公布并颁发证书的,可认定为省级竞赛项目。

    2、省级赛事以省教育厅正式发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