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3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及《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长理工研〔2020〕3号)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经学院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学校研究,决定对超过规定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研究生作退学处理(见附件)。在处理的名单中本学院的邹开明同学因无法联系上,现将其退学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公示期内学生可申诉,公示期结束后,视为退学决定文件送达。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专业 |
所在学院 |
层次 |
11004040031 |
邹开明 |
男 |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
博士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