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学院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研究生培养管理 > 正文

关于开展2013年湖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04-22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湘教通〔2013〕155号文件《关于开展2013年湖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将统一组织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工作。本次申报项目包括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研究生创新论坛三个类别。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请人须为各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填写《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改研究课题项目申请书》(附件2);

2.申请人可以选择《2013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指南》内课题申报,也可以自选课题申报;

3.下列人员本次不能申报:

(1)未完成已有省教育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虽已完成但截至本通知下发之日未报送结题报告书的项目负责人;

(2)2011年以来获得过省教育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3)各学院教师主持的在研项目,应当结题而没有提交结题报告书的,相关学院本次不能申报。

(二)、本次立项的项目采取自愿限额申报,学校组织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向省里推荐。

(三)、申请书(一式十一份),请于4月30日前报送研究生部培养办,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四)、其它事项

1.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立项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按照教育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教改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高字〔2001〕8号)的要求进行。

2.请有关学院组织对以前各年度立项且未结题的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并将中期报告书(附件3,一式三份)或结题报告书(附件4,一式三份)含电子文件与本次申报材料一起报研究生部培养办唐老师。

3.请已到结题时间但仍未结题的课题组,尽快结题并填写《结题报告书》,并于2013年4月30日前送交研究生部培养办。

二、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

(一)、创新基地申报与评审

1、申报条件

(1)、创新基地建设的牵头学院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牵头学科应是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应用学科、具有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领域。

(2)、合作学院一般应是省内的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学院及科研院所,应具有良好的科研条件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3)、合作双方已有较长时间的产学研合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基础,当前有稳定的合作项目。

2、材料要求

(1)、合作双方分别具文的创新基地建设申请报告;

(2)、合作双方共同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申报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十一份;

(3)、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协议等其它附件支撑材料。

3、报送时间

4月30日前将创新基地建设申请报告、《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申报表》(附件5)及相关附件支撑材料报送研究生部学位办李老师,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三、研究生创新论坛

1、项目内容:在某一学科领域内,面向省内外在学研究生征集论文,通过举办研究生创新论坛,为其提供一个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平台,帮助研究生开阔视野,启迪智慧,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和学术交流能力。

2、申报要求:申请学科的研究生培养质量与培养管理水平较高,论坛主题与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在省内有一定研究生规模。

3、论坛时间:2013年下半年,论坛时间为1-2天。

4、资助经费:5万左右。

6、申报程序:申报学院填写《湖南省研究生暑期学校、创新论坛申请书》(附件6),于2013年5月5日前交研究生部培养办唐老师。

研究生部

2013年4月17日

.::文档附件::.

·附件1 关于开展2013年湖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13〕155号).doc

·附件2 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 中期报告书.doc

·附件4 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2年度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