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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通知

2012-06-21

各学院:

根据2012年上半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会议精神,对《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中第二部分第二款第二条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为:

“2.申请者须为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且有中级职称的青年教师。具有博士学位的且有中级职称的青年教师除满足以下条件外,近三年来须承担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项目,且至少为1项课题的负责人。”

修订后的《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见附件1。

研究生部

2012年6月18日

.::文档附件::.

·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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